瀏覽數量: 152 作者: 本站編輯 發布時間: 2021-04-06 來源: 本站
被貨物擋住,被沙發擋住,被菜攤擋住……在此提醒可以擺放物品的地方有很多,千萬不能阻擋消火栓。
有關消火栓以及消防器材不應被阻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8.1.12規定:
設置在建筑室內外供人員操作或使用的消防設施,均應設置區別于環境的明顯標志。
GB50140--2005《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5.1.1規定:
滅火器應設置在位置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GB50222-2017《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4.01規定:
建筑內部裝修不得擅自減少、改動、拆除、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區、防煙分區等。
GB50222-2017《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4.02規定:
建筑內部消火栓箱門不應被裝飾物遮掩,消火栓箱門四周的裝修材料顏色應與消火栓箱門的顏色有明顯區別或在消火栓箱門表面設置發光標志。
GA1131-2014 《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則》10.6規定:
倉儲場所應設置明顯標志劃定各類消防設施所在區域,禁止圈占、埋壓、挪用和關閉,并應保持該類設施有正常的操作和檢修空間。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31條規定: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
XF654-2006《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7.6.2.3規定:
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規定:
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三十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準停車。
周圍多少距離不能被阻擋?查找了規范,并沒有具體的“保護距離”的規定。
難道我們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面對堆積在消火栓、滅火器周圍的物品就放任不管了嗎?
答案肯定是:不!
有些地方政府會出臺類似的地方管理規定,如《邯鄲市消火栓管理辦法》作出相對具體的規定: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影響消火栓正常使用的行為:
(一)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
(二)擅自拆除、停用、挪用或損壞消火栓;
(三)在消火栓5米半徑范圍內堆放物品、擺攤、停車或者修建妨礙消防車取水設施;(此處消火栓應該是指室外消火栓)
(四)其他影響消火栓正常使用的行為。
那么怎么規定滅火器、消火栓前面的“保護距離”呢?
最起碼這個距離要不能影響人員的操作,就是說:人可以正常地站在消火栓箱前面,打開箱門,拿出水帶,連接水槍和水帶,并且可以展開水帶。
對于滅火器,就是人可以很順利地拿到滅火器,之后順利去往急需它的地方。
一些企業為防止滅火器材被阻擋,會自行制定相關企業標準,比如消防器材多少米半徑之內不能被占用,有規定0.8米、1米、1.2米,甚至有的企業規定消防器材,2米內都不能存放物品。
來源:消防工程